为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实践热情,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澳威斯尼斯人wns8888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院《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我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评审程序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研究生成绩、发表的论文、所获奖励、参加的社会活动等,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研究生申报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支撑材料均应为上一年8月1日至评奖当年7月31日期间的成果。
4.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辅导员将填写《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汇总表》和《单项奖学金评选汇总表》提交研究生工作部。
5.研究生工作部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9人)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对象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等级、标准、评定比例
1.优秀奖学金分为三等:
一等奖: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
二等奖:博士研究生2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元;
三等奖:博士研究生1000元,硕士研究生1000元;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和二等获奖人数均不得超过当年获奖总人数的20%。
(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条件:
1.一等奖
A.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群众基础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B.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英语通过CET-6;
D.积极投身科研,于上一学年在CSSCI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专业实践能力强,在国家级专业竞赛(本专业领域)方面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二等奖
A.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群众基础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B.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英语通过CET-6;
D.积极投身科研,于上一学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包括2篇),且至少1篇为北大核心;或专业实践能力强,获得国家级专业竞赛(本专业领域)三等奖、省级专业竞赛(本专业领域)二等奖及以上。
3.三等奖
A.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B.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诚信;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D.积极投身科研,于上一学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包括2篇);或专业实践能力强,获得省级专业竞赛(本专业领域)三等奖、市级专业竞赛(本专业领域)二等奖及以上。
科研成果要求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研究生第一作者);刊物级别以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标准为准。
专业实践成果要求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按照主要负责人、参与人等不同身份进行评选。专业技能竞赛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互联网+竞赛、大广赛、新闻传播教育创新实践技能竞赛、国家级新闻奖、省级新闻奖、荷赛奖、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奖项。
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3人)
(一)单项奖学金评定比例
单项奖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单项奖学金类别
1.社会公益奖
2.优秀论文奖
3.学习优秀奖
4.科技成果奖
5.学生工作奖
(三)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四)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
1.社会公益奖
(1)积极参加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性、文艺体育等类型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贡献;
(2)在“三助”工作中,吃苦耐劳,表现突出且做出显著贡献;
(3)在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做出了显著贡献,获得表彰。
2.优秀论文奖
(1)在学校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论文;
(2)在学校认定的出版机构出版了学术著作;
(3)在一级学会、学术报告会及征文中获得奖励。
3.学习优秀奖
(1)参加专业性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英语成绩突出,参加英语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科技成果奖
(1)当年在全国及省级科技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2)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或正在申报发明专利;
(3)在实习、实践中为单位节约资金,提出改进方案,为单位作出重大贡献。
5.学生工作奖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级党、团、研究生会工作获得表彰,或者作为普通同学在学院重大活动中积极踊跃报名,获得肯定与表彰,此类需提供较为详实的学生工作证明相关材料。
注:发表的科研成果和获得奖励的时间均需在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范围内,单项奖学金每人每次限报一项,且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不得重复申报。
四、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四)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五)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违反研究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
五、参评方式:
有意向者请
1、填写附件报名表(电子版)+汇总表(本人信息电子版)+支撑材料(电子版),于10月29日下午5:00前发送至本班学习委员qq邮箱;
2、学习委员在10月29日晚上22:00前发送至2652170783@qq.com邮箱;
3、报名表(纸质版)均于10月29日下午4:00准时交至825办公室。
4、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本次评选。
六、获得国奖奖学金者,在本次评选过程中,将不再重点考虑。
七、本办法由澳威斯尼斯人wns8888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试行。